德国法院裁定英飞凌胜诉,中国最高法下达禁售令:GaN专利战谁主沉浮?
德国法院裁定英飞凌胜诉,中国最高法下达禁售令:GaN专利战谁主沉浮?
作者:电子创新网 张国斌
2026年6月,全球氮化镓(GaN)产业迎来了一场“双线并进”的法律风暴。在德国慕尼黑,地方法院裁定英诺赛科侵犯英飞凌两项GaN相关专利,下达禁售令并要求赔偿;而在同一周,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则维持了苏州中院对英飞凌的销售禁令。
这场横跨中、美、德三大司法辖区的专利纠纷,不仅牵动着GaN产业的神经,也引发了关于技术边界、产业话语权以及专利制度效力的深层思考。
6月18日,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(Landgericht München I)就英飞凌与英诺赛科之间的两项GaN专利侵权案作出判决,认定英诺赛科侵犯了英飞凌的专利权。法院下令禁止其在德国境内制造、销售和推广相关侵权产品,并要求其支付赔偿。
此次判决是英诺赛科在该系列诉讼中的第三次和第四次败诉。此前,德国法院已于2025年8月作出初步裁决,认定其产品侵犯英飞凌专利;2026年5月,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ITC)也裁定英诺赛科侵犯了英飞凌的一项美国专利。
英飞凌作为全球领先的垂直整合制造商(IDM),在氮化镓领域拥有约450个专利家族,持续巩固其在该领域的知识产权优势。
然而,就在德国法院作出不利裁决的同日,英诺赛科通过其官方渠道发布声明,强调其现有产品并未侵犯英飞凌的德国专利。
6月19日,英诺赛科表示,慕尼黑法院的两项裁决仅涉及部分历史产品,即某些额定电压为650V至700V的封装晶体管产品,而这些产品早已退出市场。因此,相关禁令不会影响其当前在德国的销售活动。
英诺赛科指出,此次德国法院的判决与美国ITC的裁决高度一致。ITC此前已认定其现有产品未侵犯英飞凌的美国专利(美国第9,899,481号专利),而慕尼黑法院审理的正是该专利的德国同族专利。
英诺赛科强调,继在中国获得针对英飞凌的销售禁令及赔偿裁定、在美国ITC取得关键胜利后,此次德国法院的裁决进一步证明其产品的合规性与技术实力。尽管相关无效挑战仍在进行中,但跨法域的裁决已表明,英飞凌的全球诉讼策略并未动摇市场竞争格局。
英诺赛科表示,将继续推进技术创新与全球市场拓展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、合规的GaN解决方案。
这场专利战的胜负,早已超越了法庭的判决书。英飞凌凭借其深厚的专利积累和IDM模式,试图维持传统技术秩序;而英诺赛科则以快速迭代和市场渗透,挑战既有格局。
然而,真正决定产业走向的,或许并非哪一方的胜诉,而是以下三个关键因素:
- 客户的选择:设计是否继续采用其产品?
- 供应链的立场:供应是否具备替代性?
- 技术的演进:是否能绕开或重构现有专利体系?
历史一再证明,专利可以界定“谁曾正确”,但市场只认可“谁现在有用”。因此,这场GaN专利战的最终结果,可能并非一方彻底击败另一方,而是新旧秩序的交替。
当GaN产品不再以“是否侵权”为标签,而是以“是否更优、更经济、更易获取”为标准时,这场横跨三大法域的拉锯战,才真正揭示出其深层意义:这不仅是一场法律较量,更是一次产业权力的转移。
目前,诉讼仍在继续,未来如何演变,仍有待观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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